智光商工實習工場使用暨安全衛生管理要點
101年6月19日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一、一般使用管理規定:
(一)各實習工場由科主任及技士擔任管理者。
(二)技士應負責各項設施設備儀器(表)、機具之維護,以保持正常使用狀況,並協助實習工場之管理工作。
(三)各實習工場以教務處排課時間為優先,非課表排定時間因相關課程需借用時應於三天前填寫借用申請表,經任課教師簽名後,依程序申請核准始得借用。
(四)各實習工場由各班工場場長或副場長於實習當日填寫實習日誌,反映實習情況及機具堪用情形。
(五)各項裝備、機(工)具應依平面配置圖保持固定位置放置。
(六)學生應遵守實習工場內一切規定,教師應妥為督導,以養成學生高尚職業道德、管理物品能力及愛護公物之良好習性。
(七)應將常用設備、儀器操作使用注意事項張貼於設備或儀器易見處,教師並隨時提醒學生操作安全。
二、消防、安全衛生、意外防護有關管理規定:
(一)各實習工場應於明顯易取之處放置滅火器等消防設備並標示使用方法,定期檢查是否過期,以維持正常使用。
(二)各項照明設施、電源開關、插座應定期檢查,維護足夠的照明亮度及良好的堪用狀況。
(三)實習工場入口處張貼安全守則、安全標語,以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四)設備、器材尖角銳邊應予以設法去除或加以包掩防護,以維護安全。
(五)未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機器設備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六)任課教師應提醒同學遵守安全守則及有關警示訊號,並對同學不安全之操作方式應隨時予以糾正。
(七)各實習工場應定期由各科排定使用班級學生負責清掃,管理人員平時應注意環境整潔之維護。
(八)實習中如發生意外事件時,應依『實習場所意外事故緊急應變及通報處理流程』(如附件一)處理。
(九)各實習工場應備急救箱及藥品並定期檢查使用期限,適時補充,提供師生使用。
三、自我管理及檢核:
(一)開學前一週,應做好各項機具之檢查、維護、保養及維修,以利實習課程之順利進行。
(二)學期中,應確實查核實習日誌,隨時處理學生反應之問題,以維持各項機具良好功能。
(三)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平時檢查表每月由各類科技士進行填報(如附件二),並由實習組長以上人員進行複查,檢查表呈校長批示,並將檢查紀錄留存備查。
(四)每年每季依實習工場實習安全衛生檢核表(如附件三)由各類科技士進行初檢,並由實習組長以上人員進行複檢,檢核表呈校長批示,並將檢查紀錄留存備查。
四、本要點由行政會報決議,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