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辦請攜帶身份證件正本,非本人申辦須出具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件,委託書內容請載明,因何細故委託?委託辦理項目?委託何人辦理?委託人親筆簽名並蓋章、身分證號碼、聯絡電話。
先至出納組繳費(一份20元)後,持收據再至教務處辦理(當場領取)。
委託書 本人 因 ,無法親自前往辦理 證明書, 故委託 先生/小姐代為辦理。 此致 智光商工 委託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地址: 受委託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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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教務處辦理:
※如有變更姓名、生日、身分證號者,須檢附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1份(記事欄不可省略)。
※請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須帶正本供核對)、二吋照片2張(近照三個月內)、工本費100元(
3個工作天可領證,不含假日);急件當日15:00前資料備齊,工本費200元,當日領。
※應屆畢業生當年度畢業核准文號尚未核准,遺失畢業證書者,需登報作廢,並繳交剪報資料。
※寒暑假無法辦理急件業務。
請至教務處辦理:
※繳護照影印本1份,二吋照片1張(近照三個月內)、工作天數3天整、工本費用100元
(當日急件15:00前送件,收費200元,當日給,但仍需視當日狀況收件)。
※寒暑假無法辦理急件業務。
請至教務處辦理:
※繳護照影印本1份,二吋照片1張(近照三個月內)、工作天數3天整、工本費用50元。
請至教務處辦理:
◎三年修業期滿,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網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 而未符合畢業條件者,可申請修業證明書。
※帶身分證件至教務處申請,繳二吋照片1張(近照三個月內),再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20元。
申請補發流程:
1.申請表到教務處領取,請以正楷填寫,確實詳填。
2.辦理學生證破損者需繳回原證。
3.繳交一吋照片1張,浮貼於申請表上。
4.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50元。
5.持出納組收據及申請表送至教務處申請補發。
更新時間:2024-12-26 10:51:02|點閱次數:1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