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商工班服/科服/社服申請穿著規定
110.03.24服裝儀容委員會通過
110.03.25校務會議通過
一、本辦法依據「智光商工學生服裝及儀容檢查委員會設置要點」設置。
二、班服/科服/社服應全班/全科/全社團全員購買。若後續有新進人員亦須新
增採購。
三、班服/科服/社服材質應以舒適、透氣為原則;剪裁應以活動自如為優先。
四、班服/科服/社服樣式要求:
(一)上衣需有袖,領口可圓領、可V字領,亦可做帽T設計。長、短袖皆
可。顏色建議以活潑、明亮為原則。
(二)下身以長褲為原則,須以方便運動為前提。材質可選夏季材質、亦可
選冬季材質。褲腰可做鬆緊帶設計、或傳統設計。褲腳可束口、亦可
不束口。
五、班服/科服/社服上方所印製的文字或圖像,請以優雅、幽默,展現青春活
力為原則。不得有措辭不當、或不雅的圖像。
六、穿著時機:
(一)配合便服日穿著。
(二)配合班級運動競賽、團體活動穿著。若遇有實習課時,請務必徵求任
課老師同意始得穿著。
(三)配合週五聯課活動穿著。
(四)配合校慶、科成果展、社團成果發表會等穿著。
七、穿著原則:
(一)先經任課教師(當日專業實習科目/體育/國防)同意,其次徵得導師同意,
最後徵得輔導教官(或學創人員)同意,即可於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穿著時機
穿著。
(二)須符合「智光商工學生服裝及儀容檢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五條規定要求
。
八、本辦法經「智光商工學生服裝及儀容檢查委員會」決議通過,校務會議通過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