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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聯會

智 光 商 工 畢 業 生 聯 誼 會 組 織 章 程

 

 

 

壹、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應屆畢業生之情誼,設置「智光商工畢業生聯誼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為策劃與推行應屆畢業學生各項之活動,各班之聯繫、畢業紀念冊之編印

貳、組織

第三條 本會置指導老師一人,由訓育組長擔任。

第四條 本校應屆畢業生皆得為會員,應享受相對之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本會設代表若干人,定期集會討論決定本會重大議案。本會代表由應屆畢業班各班推選優秀同學乙員參加組成。班級代表須依規定由導師遴選或推薦始具有會員身份,始得代表班級。

參、 工作職掌

第六條 本會置會長一人,由應屆畢業學生擔任,承指導老師指導負責本會工作之執行,各工作組間之聯繫及各班活動之協調與聯繫。

第七條 本會會長之下得置副會長及執行秘書各一人,協助會長處理日常工作。

第八條 本會新任會長及副會長人選,由上屆畢聯會代表投票複選產生(新任代表初選)。

第九條 本會因工作需要得設立行政幹部,任期一學年。

第十條 行政幹部:

1.會 長

承指導老師之指導負責推動本會之工作。

籌劃全校性活動之舉辦並分配各組工作。

籌劃推動各組之工作。

配合遴選本會幹部。

定期召開工作會報及列席各項會議。

對外代表畢聯會,對內處理各項事務。

審核本會各項活動經費及運用。

負責印刷廠及照相館之接洽及估價事宜。

2.副會長

協助會長處理本會日常業務。

督促本會舉辦各項活動之簽呈及執行。

負責活動、攝影、總務等各股聯繫工作。

負責本會幹部值星及出缺席狀況統計。

負責畢業典禮胸花訂購事宜。

3.總務組

負責財產交接後的保管。

負責文具用品的採購。

負責零用金的保管。

4.活動組

負責本會活動之企畫及推動。

負責本會與各校聯誼事宜。

負責各項活動之攝影工作。

負責各項活動相片之整理及存檔工作。

協助本會各項活動場地之美工設計。

5.公關組

負責外校人士、廠商接洽與招待之相關事誼。

6.服務組

支援、提供人力資源以鞤助各組業務之完成。

7.美工組

負責製作本會各項活動海報之設計、繪製及宣傳張貼。

負責本會幹部桌上名牌之製作及美工用具之管理。

負責本會各項活動場地之美工設計。

8.文書組

負責本會各項會議之通知。

負責本會各項會議之紀錄。

9.編輯組

負責畢業紀念冊之編印及流程控制。

負責督促班編及科編紀念冊編輯事誼。

負責聯絡承印紀念冊之印廠印製事宜。

第十一條 本會各工作組,經上屆幹部遴選程序擔任各組工作幹部。

各組置組長一人,其工作職掌如左:

1.出席本會各項工作會報。

2.召集各組工作會議。

3.策劃、推展及聯繫各組工作。

第十二條 應屆畢業班每班推選二位編輯代表以利進行畢業紀念冊製作。

肆、 會務

第十三條 本會工作會報以每月或每兩星期舉行一次為原則,會議由會長召集及主持,指導老師得列席指導。

第十四條 本會工作會報之任務如左:

1.籌劃畢業班活動並分配工作。

2.協調各組之工作計劃。

3.審查預算。

4.推動各組工作。 

伍、 經費

第十五條 本會無經費使用及預算。

陸、 附則

第十六條 本中心之工作人員皆為無給職。

第十七條 本章程應符合本校相關法規規定。

第十八條 本章程經九十四學年畢聯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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