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商工進修部妙然法師獎學金申請辦法
中華民國91年11月訂定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5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05月0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09月09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04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09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上妙下然法師係本校副董事長,自民國57年至民國85年服務本校,先後擔任德育部主任,執行秘書,副校長等職務28年,愛護學子,誨人不倦,春風化雨,教澤廣被,民國86年6月3日圓寂,並將其全部遺款新台幣壹佰伍拾萬餘捐贈本校,設置「妙然法師獎學金」,以鼓勵校內學行優良同學。
辦法如後:
一、獎學金基金新台幣壹佰伍拾萬,設立專戶存於銀行生息,基金不得動用,每年以其利息為獎學金。孳息不足則以學生獎學金支付。
二、審查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之。
三、獎學金之申請方式:
1.時間:每年下學期5月底前申請。
2.申請資格:凡本校進修部2、3年級同學,上學年未有任何懲處紀錄、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未曾獲得本獎學金者,均可提出申請。
3.獎學金名額依照各科班級數而定,每名為新台幣貳仟元正。
4.受理申請單位為進修部。
四、審查委員開會審查申請資格及條件,並於該學年第2學期結束前公佈受獎名單及頒獎。
五、本辦法陳行政會議通過後於105學年度起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之。